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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2-13】  作者:     点击数: 

为了保证摄影实验室的正常使用,提高实验教学设备的利用率和保持完好率,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实验室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摄影实验室的使用安排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非实验教学计划内使用应报主管院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案安排。

三、 本实验室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用设备器材,按时开放,任课老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提前到场做好课前准备,任课教师若有更改教学计划改用设备器材的,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设备器材的安排。需要使用摄影实验室及摄影器材的班级及学生群体,应提前三天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验计划,经同意后,由实验室统筹安排使用。

四、 本实验室在教学时间内只对有相关实验课程的学生开放。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课时间,按任课老师要求按时、分批进入摄影实验室,学生实验前应提前预习,正式上课前不得随意动用室内的设备器材。

五、实验课教师课后应填写实验课登记表。

六、实验课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器材,不得随意挪动设

备器材位置,应注意爱护设备器材,使用耗材应厉行节约。

七、实验所需设备器材、教具等必须按规定登记领用。实验课后,应及时归还。

八、实验课过程中,应规范、科学、安全、文明操作实验教学设备器材,如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设备器材损坏的,应查明原因,确定责任,照价赔偿和处罚。对故意损坏、偷窃仪器设备者,除加重处罚外,上报学院和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12月